北京市发改委:持续深化京津冀信用监管联动
来源:信用中国 | 发布时间:2023-07-31 21:07:05 | 访问次数:
北京市发改委近日制定印发了《北京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立足新时代首都发展,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,着力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。
《方案》提出要全面推行社会信用制度。推动出台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,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。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整合,积极争取打通市场主体登记、税务等底层数据,在依法合规保障市场主体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前提下,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。建立信用信息修复协同联动机制,实现市场监管等领域信用修复信息与信用平台网站及时共享、及时更新。持续推进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改革,强化告知承诺审批与监管衔接,在重点领域推出一批告知承诺审批事项。全面推行“风险+信用”分级分类监管,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,加快推进“6+4”一体化综合监管落地见效。滚动更新北京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,依法依规采取限制市场或行业进入等措施,确保过惩相当。
《方案》强调要全力推进京津冀市场高水平协作,持续深化京津冀信用监管联动。持续优化区域信用环境,推进首批8类公共信用信息跨地区共享,进一步完善京津冀公共信用信息标准体系,统一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标准,推动信用评价结果跨地区互认。在交通、金融、医疗等重点领域推进跨区域试点,加快建成京津冀区域“标准协同、信息共享、结果互认、应用联动”的信用合作共建机制,打造全国区域信用合作示范样板。不断完善京津冀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安全监管协同合作机制,确保跨区域安全风险处置协同高效。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,实施“首违不罚”事项快速办理。推进京津冀三地税收协定执行口径统一,建立三地非税征管协同工作机制。